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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意】“法义辨正”和“说人我是非”“争执”的区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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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天外飞仙 于 2008-7-5 17:32 发表


何必绕这么大弯子?
佛告給孤獨長者。善哉。善哉。宜應時時摧伏愚癡外道。建立正論
佛可没有提出资格论
也没有特定要求对说法对象有把握
而是要求“宜應時時摧伏愚癡外道。建立正論”
当然需要有资格,经文中就有,你看不出来而已。能催伏、能建立正论,就是要求。若其人不具备正见,不能催伏外道、不能建立正论,不知你所谓的破邪显正从何谈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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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后让佛协做一个钢印,凡在家的,想论证法义,必须有佛协会长签字盖印证明其才学足以为师后方可与出家人辩论。
当然,证明也是有适用范围的。
1、要有绝对的把握。
当大家公认某法师是时代权威,那么你一在家的,你会有绝对的把握?就是你自己这样认为,大家也不同意。
2、要有程度区别。
中国佛协盖印可以和大丛林方丈论道,地市级别佛协盖印则可以和当地大和尚论道。可以往下兼容,不能往上兼容。
3、有几个注意事项。
当开世界佛教论坛这种和谐大会的时候不准居士使用,否则,出家人颜面何存?长此以往,国将不国?啊?对不对?也影响中国政府、中国人民形象嘛。
4、可适当收取工本费。国家级别建议一万元一本,地市级别的一千元。如此,方可显示此证明的分量,要慎之又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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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天外飞仙 于 2008-7-5 17:51 发表


这个主题讨论的是,能不能进行法义辩证的问题
而你说的是如何进行法义辩证,怎么保证法义辩证如法如理的问题
我的观点是:不管任何人都有法义辩证的权利,这个不存在资格论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同时法义辩证必须要如法如理的进行

地藏论坛一些人知见不足,没有智慧,诽谤藏密
这是他们没有如法如理的辩证的行为问题,而不是权利问题
你还是没有承认偷换概念,你不够光明磊落,敢做不敢当

还有,你说“不存在资格论”,那么你凭什么说人家是“知见不足,没有智慧,诽谤藏密”。

你凭什么说人家“知见不足,没有智慧”。

按照你这样的态度,我也可以说你“知见不足,没有智慧”。

再说,你能用佛经来对照某人的文字,人家也可以用佛经来对照某宗的文字啊?

这个平等啊!你可以用佛经比对某僧人的文字,人家也可以用佛经比对某喇嘛的文字啊?

为什么只有你的比对就是“知见足,有智慧”;而人家的比对就是“知见不足,没有智慧”呢?

我还说你“知见不足,没有智慧”呢。你说人家诽谤,我还说你诽谤呢。

佛经浩如烟海!这样的三角债究竟要搞到什么时候?!

人家可是也有经典作依据啊?人家也是用的你这句“要时时降伏外道”啊。

你既然说不存在资格,那么你与人家就都一样有资格。

我也有资格,人人都有,只要能贴佛经就行,来吧,有完吗?很过瘾吗?

既然不存在资格,也就连权威也无所谓了,

你就永远不能用权威的口气来说人家“知见不足,没有智慧,诽谤藏密”。。。
祖师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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喂,大家说说,俺给佛协的“证明”建议好吗?
特别是深潭little boy,俺可是改变立场支持你哦。

[ 本帖最后由 西藏飞龙 于 2008-7-5 18:20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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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西藏飞龙 于 2008-7-5 18:16 发表
喂,大家说说,俺给佛协的“证明”建议好吗?
祖师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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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天外飞仙 于 2008-7-5 17:57 发表

佛说是:宜應時時摧伏愚癡外道。建立正論”,强调的是责任和义务

而不是你说的能時時摧伏愚癡外道。建立正論”   ,强调的是能力和资格

你不要篡改佛经!
我发现你真的比较笨啊,“催伏愚癡外道。建立正論”是结果,不是过程,看懂了吗?

再看看经文:“爾時。給孤獨長者於外道精舍伏彼異論。建立正論。於異學眾中作師子吼已。”

这些人和給孤獨長者一样吗?以为贴两句经文,转帖篇文章就完事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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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这样啦,little boy,俺说的不是正合你意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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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西藏飞龙 于 2008-7-5 18:22 发表
不要这样啦,little boy,俺说的不是正合你意吗?
这个不也正是你要的吗?再来一个
祖师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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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子动口不动手,寒潭打人啦,快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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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西藏飞龙 于 2008-7-5 18:31 发表
君子动口不动手,寒潭打人啦,快跑。
戴着一个走,没事的时候拿出来玩玩。
祖师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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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天外飞仙 于 2008-7-5 18:32 发表


不要理屈就骂人

宜應時時摧伏愚癡外道。建立正論。宜应强调的是责任和义务

《宝顶经》中表现得非常明显、清楚:“凡谤法者、破戒者,我开许待彼等如仆人,应当制伏。若非尔,我未开许。” 也是这样强调!
骂人,没有啊?善意的调侃而已。Take it easy。放松点。都看出理屈了,厉害!这是辩论的技巧吗?

你的意思是佛说:不管这人有没有能力破斥邪见,建立正论,都说做类似的行为是责任,有义务去做。哪怕这人根本分辨不了正邪?

若无正见,即不知什么是邪,不知什么是邪,破的是什么,显的又是什么,建立的是什么?

[ 本帖最后由 劳什子 于 2008-7-5 18:50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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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天外飞仙 于 2008-7-5 18:40 发表


你还是没有看懂我的话,不管是对所有人,还是特定对象,道理是一致的!
我强调的是责任和义务,我支持的是权利问题
至于你说的双方都有权利,没错,双方都有权利
谁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
至于谁对错,可以 ...
那么你说阳焰引用的经文,他在看此经文、引用这个经文时,依的是什么?
祖师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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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天外飞仙 于 2008-7-5 19:46 发表


佛的意思很明显,他十分强调佛子在破邪显正的责任和义务。
这像爱国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义务的道理一样,这不分公民能力、财富的大小

当然责任和能力和效果统一起来是比较理想的

但就这个主题,就本论坛的 ...
没能力的人建议他不去做这种事情,是爱护他,保护他免造恶业。有能力的人,巴不得他们菩萨发心,度化外道。这和权利无关,是为了正法久住。而不是为了要显示什么权利,不负责任的让他们去瞎嚷嚷,瞎嚷嚷的恶果你已经看到了,谤净空法师的,谤密宗的,谤出家众的,如何愈演愈烈的,恰恰是你给了他们这种权利。法义辩正是靠智慧,不是靠权利和什么热情。

你如何誓死捍卫他们说话的权利?实际行动在哪里?欢迎他们到你的论坛任意发布类似的帖子,占满版面,一旦进入论辩即拖入无休止的论战中,搅得是非不明,永无了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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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是中毒了!

我不赞成你说的每一句话
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
无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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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言论负责。

无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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