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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有为法,应作如是观

一切有为法,应作如是观

“一切有为法。应作如是观。”,何解?

[ 本帖最后由 yuyu007 于 2008-6-15 20:27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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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yuyu007 于 2008-6-15 20:02 发表
“一切有为法。应作如是观。”,何解?
解啥?半句话,怎么解?“一切有为法。如梦幻泡影。如露亦如电。应作如是观。”金刚经之偈言,汝怎么可以丢三落四?
非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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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是‘观’就有所观的对象,对象是什么呢?

是“一切有为法”。什么样的法,符合“一切有为法”呢?

就是要观察所有‘能观的法’是不是“如梦幻泡影。如露亦如电”呢?

如果你观察所有‘能观的法’确实都“如梦幻泡影。如露亦如电”,

那么,这个‘观’就是佛说的“应作如是观”。

这样‘观’的作用是什么呢?

无非是证明‘有为法’非‘有为’。

因为既然是“如梦幻泡影。如露亦如电”了,还有什么“有为”可言呢?

如果通过观察,得出这样的结论:“什么是有为法,什么是无为法”。

这就是“二”了!

因为众生执著一切法,不是“如梦幻泡影。如露亦如电”,

所以在本来无分别‘有为、无为’中,强生分别,

则‘一切法’,由于分别的缘故,由分别建立出了‘有为法’。

若观一切法皆“如梦幻泡影。如露亦如电”,观得清楚不迷了,

那么,原来那些‘有为、无为’等虚妄分别中的名相意义,也就同时消落了。

所谓‘善分别一切相,于第一义如如不动’,正是此时。

第一义中,无念、无分别。‘第一义’不会做是念:“此是有为、此是无为”。

第一义不做种种念,不生种种分别。

由于第一义不做种种念的缘故,

所以都不会做这些念:“有为、无为是一非二”;

不做此念:“离有为、离无为”;

不做此念:“有为、无为皆空”;

亦不做此念:“第一义中,无念、无分别”;

亦不做此念:“不应分别,不应言说”;

亦不做此念:“如何是第一义”;

亦不做此念:“如何是善分别一切相,于第一义如如不动”;

亦不做此念:“一切有为法。如梦幻泡影。如露亦如电。应作如是观”。

以上所有念,皆“如梦幻泡影。如露亦如电”,于一切念,皆“应作如是观”。

动念即乖,执念即迷;离动离念,离执离迷;不见离者,不立离相。
祖师禅

以无希望心,清净说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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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
不懂,有待慢慢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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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太懂,新人。可以明示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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敢问路在何方?路在脚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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