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诸佛手灌其顶。自心现境界善解其义。种种众生。种种心色。无量度门随类普现。于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。究竟通达。
一切诸佛手灌其顶者,大慧菩萨受诸佛加持。表明大慧菩萨通达大乘,位居等觉,故受佛灌顶。一切境界皆由心现,心外无法故。大慧善解其自心现境界之义。
种种众生,心色境界,各个差别,大慧菩萨以无量度门,随种种众生,各个心量境界而度之,随众生种类而普现各类身。大慧菩萨通达五法、三自性、八识、二无我。
五法者,即有为法、名、相、正智、如如五法。
三自性者,即妄想自性、缘起自性和成自性。
二无我,亦即人无我和法无我。一向所说之我法二执,并不合法义。何以故?守培法师在《唯识三十论释》中说:“此我法不得认为我法二执,执唯我有,法是无情,为我所执故。今之世人以此我法,误为人法二执。然我法者,我为能缘,法为所缘,我法对待而立,亦对待而亡。人法二执者,人即人我执也,法即法无执也。二我前后相承,灭不同时,是故不同也。今之世人以我法误为人法二执,而所说我法二执,亦不如法。诸经言我法二执,与彼有异。一人我执,此专以能执为名,彼兼能所为名,故不同也。人我执者,凡夫以人身为我,故曰人我执。二乘以偏真法身为我,故曰法我执。简称曰人法二执。又名二我执。误为我法二执。彼以能观之我为我执,以所观之宇宙为法执。如此我法只可共成一执,不可分为二执,以能离所,以所离能,皆不成执故。假使成为二执,犹不合法。经云:二乘我执已空,法执未亡。若对起之我法,必同时消亡。今一存一亡,可知法执之法非对我之法矣。又二乘之我,既非凡夫之我,法执之法,自非世间之法矣。”